二、劳动力市场充分性更加复杂
(一)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当前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使得人力资源闲置和大量有效劳动力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劳动力市场规则不统一,部分行业和区域劳动力市场存在垄断和保护主义;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劳动力资源盘活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充分解决,统一、高效、有序的劳动力市场难以真正构建,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也将难以尽早实现。
中国劳动力市场机制还未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劳动力市场存在制度性分割,且这种制度性分割又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不充分配置,继而引发非充分就业或自愿性失业或“慢就业”问题。劳动市场制度性分割还对就业公平、就业增长、收入分配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近年来以测评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充分的劳动力市场成熟度研究成为探究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问题的重要视角。在代表性研究中,田永坡(2016)等从市场主体、流动性、灵活性、政府作用4个维度(一级指标)构建了12个二级指标的评估体系,并使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统计年鉴数据测评了省际劳动力市场成熟度。[17]估测结果显示,2000—2014年,我国劳动力市场成熟度呈现一种正金字塔型的结构,成熟度均值由2000年的32.99分增至2014年的34.26分,呈现上升趋势,但数值总体偏低。分地区看,经济越发达的省(市、自治区)劳动力市场成熟度水平越高。由东向西属于较高级类型的省(市、自治区)逐渐减少,属于较低级类型的省(市、自治区)逐渐增多。劳动力市场成熟度排名靠前的省份集中在东部地区,排名靠后的省份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呈现东西条块分割特点明显,这阻碍了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