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的概念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委托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其人事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可以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