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5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开会情形(1934)[83]
图4-6 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合影(1934)[84]
揆之史实,该次会议九大提案,与社教社第一届、二届年会决议案相对比,契合度相当高,特别是第4~8提案,直接是年会提案的翻版,而这组提案由第三组彭百川担任主席进行审查,参与人员除余井塘任职于中央党部组织委员会外,陈泮藻、钟道赞均为教育部职员,教育行政官员与社教社社员的双重身份,有助于将社教社年会决议精神直接移植到会议中来,将私人学术团体的集体智慧充分吸纳运用。该次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决议通过《民众教育委员会各级章程》,会后教育部公布施行,为督促起见,教育部又专门制定《省市及县市民众教育委员会组织要点》,训令各地遵照执行。训令中强调民众教育委员会的作用:“……此项委员会,系辅助教育行政机关规划并促进民众教育事宜,关系重要,在各地方自应一律筹设。”[85]由此可见,教育部民众教育委员会作为指导省市、县市两级的中央级别委员会,社教社社员的广泛存在,由其提案形成的决议规划并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社教事业,以此为平台,社教社辅导各省社会教育事业得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