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我颓然吐了一口浊气,“他没有钱了,我给了他,大约六千。”
“你哪来那么多钱?”
“借的……”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攥着,又痛又闷,“跟我的同事们。”
“名字?”
“王娇、兰勇凯、徐福根”
“编,继续编,编完了我把他们全找来,看看你都跟他们借了多少。”
我知道自己再这样编下去要出麻烦,不但解脱不了自己,还容易连累同事们,干脆不说话了,样子有些无赖。唐向东站起来,在我面前来回地走,我感觉他的步态就像一只在猎物面前走动的老虎,心一阵一阵地发虚。老警察挥挥手不让他走了,语气和蔼地说:“年轻人,你不要执迷不悟,我们没有充分的证据是不会随便抓人的。刚才你说的那几个人我们全都调查过,他们对这件事情一概不知道。兰爱国我们也调查过,他对我们做了彻底的坦白。鉴于他的态度,我们已经将他释放回家了。现在就看你的态度了,态度好,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减轻对你的处罚,如果你的行为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报请检察机关减轻或者从轻对你的处罚,现在就看你的认罪态度了。我明确告诉你,即便是你死不承认这些钱的来历,我们照样可以处理你。知道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上的哪一条吗?你涉嫌窝藏!”打开一本书,朗声念了起来,“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听明白了没有?所以我说,既然你已经触犯了法律,就应该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不要奢望自己能够蒙混过关,法律是严谨的,政府的态度也是明朗的。犯了罪不可怕,可怕的是继续抗拒,你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