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盐政在明代与边备关系密切,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边防武备开支。
具体操作方法,是政府鼓励富商大户交粮纳款,以换取“仓钞”;再按仓钞发派“盐引”——盐引是运售食盐的许可证。
无盐引而经销食盐,属于贩“私盐”,要受法律严惩;相反拿到盐引后去指定的产盐地支取食盐,再面向市场买卖,就属于合法经营了。
西门庆与亲家乔大户共纳仓钞三万,按朝廷的新规定,此次可派盐引三万。
我们很难为西门庆的三万仓钞估价,因为仓钞最初一“引”值银半两,但由于不断贬值,最低时降至七分,仅为原官价的百分之十二。
西门庆、乔大户手中的三万仓钞也应是贬值后的证券,估值两三千两,已不算少。
那么三万盐引又价值几何?
一“引”盐的标准重量为四百斤,又因时间、地域的不同而有所浮动,多的可达五百五十斤,少的只有两百斤。
至于盐价,也随时间变化而有所升降。
据记载,嘉靖初年南京一带每吨食盐零售价为白银二十五两至三十两,合每斤一到二分,在当时算是很高的西门庆所支食盐,即使按此价格一半计算,再打折支取,仍值白银两三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