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没心没肺到可以忘掉一切的丁小雨,偏偏记得他这个“阿飘”,从五年前相遇到现在,丁小雨记得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他想,可能是因为那次他用灵力救活她的原因吧,顺便也把自己留在了她的记忆里。然后阿荒问她:“那别的呢?”丁小雨拨浪鼓似的摇摇头,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
阿荒真不知道这算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丁小雨自五年前在手术台上一脚把他踹飞出去之后,就记住了他叫阿荒,是一只妖怪,喜欢吃好吃的,是这一带的土地爷,嘴贱心更贱,暴力又温柔。
“喂喂!谁温柔了,我可是个暴力狂。你别惹我啊,最好乖乖听话,本土地才好庇佑你。”阿荒斜着眉头,骄傲地甩了甩一头飘逸的银发。
“阿荒很温柔啦。”小糊涂咧嘴咯咯地笑起来,一头扎进阿荒的怀里拱了拱,她身上好闻的女孩子的气息顿时弥漫进他的鼻腔里,一抹红霞飞上了阿荒的两颊。
“哎呀,男女授受不亲啦!”阿荒大大咧咧地推开她,转身急急地走在前面,脸颊已然是红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