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弄臣为侏儒,第二类弄臣为基佬,将文人划入第三类弄臣,不免难以下笔。这一点,司马迁很清醒,尽管知道这是辱没门楣,玷污先人,糟蹋名声,无颜见人的羞耻。但是,这又是无情的真实,他在《报任安书》中悲叹,老兄,说穿了,俺不过是“主上之所戏弄、倡优所畜”的玩艺儿罢了。
魏晋以前,中国没有独立人格和文格的文学家,他们只能依附于国君和贵族才能生存,惟主子之命,为文,为人,这是完全的“文学弄臣”。魏晋以后,三曹父子自己是文学家,因此,文学家可以不完全依附于一个主子。如嵇康,阮籍,何晏,虽然也做官,在文学上,却有相对的自由写作空间,不是你司马师让我写什么,我必须写什么,而是我想写什么,才去写什么,不专门为主子服务。从此,中国文学便有了在朝,在野,身处廊庙,还是放逐山林的分野。
但是,文人想在孔庙祭祀大典上分得一块冷猪肉吃,成为宫廷词臣,仍是穷其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标。明清两朝,一位翰林院学士,能够混到武英殿为皇帝侍读,为太子侍讲,是做梦都会乐出声来的美事。讲罢功课,赏一顿工作餐,御厨未必肯为先生们认真其事地煎炒烹炸,但他们吃起来,比吃龙肝凤髓还过瘾,还荣耀。我们经常读到这类感恩戴德、肉麻而有趣的诗,文人之“贱”,有时也满可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