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义不依语:语言文字是用来诠释真理的工具,而非真理的本体。在日常生活中,语言文字可以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但也可能因为断章取义,或因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表达方式,而造成误解。世法尚且如此,何况微妙甚深的佛法真理。所以禅宗主张“不立文字”,六祖大师甚至说“诸佛妙理,非关文字”。微妙的法门和真理,无法只靠文字来表现传达,所以学佛应该从义理上去了解佛法,而不应该在语言上推敲、计较、执著,否则造成文字障,只会与道相去日远。
4.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佛法有世俗谛与第一义谛之分。世俗谛是不究竟的方便法,第一义谛是究竟绝对的真理。方便法门是佛陀为适应众生的程度、根机而施设,我们不能把方便法当成究竟。最究竟的是与佛心相应,所以学佛应该依了义佛心,不依不了义的方便。
《金刚经》云:“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陀说种种法,是为了帮助众生找到自己的真如佛性,譬如以指头指引我们见到月亮。所以修学佛法要能“因指见月”,千万不能因执著指头,反而障蔽双目,见不到月亮。
这个譬喻同时也是说明:佛陀的法,正如过河所需的船筏,一旦过了河,上了岸,就应该把船放下。意思是说,我们平时拜佛,一旦成佛了,就要把拜佛放下,如果还要执著拜佛,就如同过了河还背着船走,而成为一种执著,执著就是一种病,所以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