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受到正常的教育和引导,使得曼森的性格渐渐发生了扭曲。在他十几岁时,经常因为偷窃、抢劫等罪名出入少年管教所。这段生活经历几乎是他母亲的翻版。后来,他又时常出入监狱。在少年管教所和监狱中他足足待了20年。由于长期地生活在监狱中,他懂得如何去揣摩他人的心思,而且他也渐渐习惯住在监狱里。在监狱中,曼森还学会了弹吉他,偶尔还会自己谱曲,他希望自己在出狱后能成为音乐家。
1966年,32岁的曼森出狱了,随后他去了旧金山。这个地方是嬉皮士文化的发祥地,到处充斥着音乐、叛逆、毒品等,很多迷茫的年轻人都对甲壳虫乐队和毒品相当着迷。
曼森来到这里之后,简直如鱼得水,他披着博爱的外衣,将自己塑造成拯救万生的“上帝”。由于曼森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出众的口才,因此他吸引了一大批彷徨而天真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大多来自中产家庭或上层家庭,没有过多地接触社会,思想比较单纯,再加上缺少父母的关心等原因,使得他们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关心。虽然曼森蓬头垢面,却得到很多年轻女性的仰慕和膜拜,并且愿意追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