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书法欣赏的精神、文化原理
书法欣赏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鉴赏活动,不仅要具备基本的艺术鉴赏能力,最好还能具备一定的临池实践,同时加强文化及其他艺术方面的素养,主要是加强文化修养,不断积累审美经验,提高自我审美价值取向。除了书法文化修养,书家的人格修养也是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对书法家人格水平的鉴别判断也与书法欣赏息息相关。
(一)文化内涵准则
书法欣赏活动是一个完整的比较复杂的精神劳动,这是由书法本身的特殊性及书法作品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书法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需要具备艺术和文化等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需要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人生经验,须运用理智的思维和感性的经验最终才能完成一次相对完美的艺术创作。了解书法家的这些综合修养是认识欣赏一个书法家书法作品的前提。
1.敏锐的艺术感受力
艺术感受力亦称审美感受力。书法家要想进入艺术创作状态,首先必须理解艺术,而要想理解艺术又必须去感受艺术。所以书法家首先要具备的第一个能力是具有相当敏锐的艺术感受力。进行书法作品创作时,不仅要看它的艺术载体——文字,不光是仅仅依靠视觉和听觉去看,还必须具有对整体形象的艺术感受力,能够和善于凭借作品中的文字和对作品的感受在脑海中建立艺术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创作时所需要表达的情感和意境,更加深入体会到自己的艺术审美追求。作品的语言不仅是作者生活经验和情感意图的载体,也是作者艺术风格的外在表现形式。书家在创作作品时是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在对书法的点画、结字和章法的不断临摹和探索中,形成了一些稳定的个人因子,使得作品具有更深刻的艺术韵味和情感内涵。只有真正进入书法的艺术世界,感受到外行人无法感受到的内容,才会成为真正的书法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