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表人才的小伙子站在他们三人面前,急切的目光在他们三人的脸上扫来扫去。他身穿一件淡蓝色的长衫,就是富家子弟们都爱穿的那种孔雀毛颜色,鞋是进口皮子做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玉石戒指,他的发型是最新的式样,往后梳得光溜溜的,还抹了喷香的头油。他的脸很白,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少爷一样,他也不必到大太阳底下去干活,他的手和女人的手一样柔软。尽管他长得很漂亮、很白,但是看得出来,他还是结实的,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急切的神情。他一注意,动作就十分迅速,他往往忘记了城里年轻人的时髦脾气:懒散和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看来只要他心中燃起欲望的火苗,他就会像现在这个样子:把懒散和消沉的情绪一扫而光。
他妈妈不顾一切地拼命嚷道:“别胡说八道!你是长子,你父亲百年之后,你就是一家之主。我们怎么能让你去当兵打仗去送死呢?为了你,我们什么都舍得,送你上学,专门请老师教你,我们连送你到南面的学校去读书都舍不得,怎么舍得叫你去当兵打仗呢?”看见王大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响地坐在那儿,她火了:“嗨!他不是你的儿子呀?全靠我一个人呀?”
王大有气无力地说:“孩子,你妈说得对,她一向是对的,我们不能叫你冒这个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