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每一个相隔几米站好,然后分别往前走。
结果,没卵用。
循环还在。
林默一开始想着诅咒是个鬼,那也只有一个鬼,对方能影响几个人?说不定人数多了,那个诅咒也顾不过来。
可显然他算错了。
诅咒影响的是这个区域,而不是他们。
就算是有一百个人挤在这里,也没用。
该出不去,还是出不去。
“诅咒的本质上,是个鬼,是个鬼,呃,鬼?”
这时候林默突然想到了老哥说过,鬼有一个共性。
好奇心比较大。
就例如如果知道这个鬼的名字,你在黑暗中叫它,连续叫,它迟早会被你召来。
如果不知道名字,就做一些让它好奇的事情,引它现身。
就例如玩一些小游戏。
丢手绢,猜数字,拍肩膀。
这都是经典的招魂仪式。
“对了,既然诅咒是一种鬼,那用招魂仪式应该也有用,只要能把这鬼引出来,那就好办了。”
林默心中高兴。
他觉得他找到了一个好法子。
“记得以前有一个非常简单,又经典的招魂方法,如果是在一个封闭的屋子里,那在四个角都站一个小伙伴,然后一个挨一个的沿着墙壁走到下一个墙角,拍前面那个人的肩膀,被拍的人继续接力,拍下一个,这样慢慢的,就会发现,本来应该是三缺一的墙角,但最后,却都会被占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