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如果“富二代”真是“游手好闲”的代名词,那么这种人对社会来说越少越好(没有他们,贫富差别会更小),但事实绝非如此。
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在人们的概念中,通常会更崇拜通过个人努力获得财富的那些富豪,而不是通过财富继承跻身于“富二代”的人。他发现:“由个人能力差异或者由此人所积累财富的差异而导致的不平等被认为是合理的,或者至少不像由继承而来的财富所导致的差异那么明显不合理。”因为,前者的财富是自己辛勤付出的结果,值得尊敬和自豪;而后者只不过是一种出生在富豪家庭里的幸运,对外没什么可炫耀的。
但他同时又认为,一个人既然有权享用他自己创造或积累的财富,那么,为什么就无权决定把财富交给子女们享用呢;否则,你总不能要求他天天去过放纵的生活、把这些巨额财富在有生之年全部消耗掉吧!当你觉得这些人因为继承了这些财富而“不公平”时,你有没有想过,那些遗传了父母漂亮长相的子女是不是也对其他人“不公平”呢!
也许没人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但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社会学教授凯瑟琳·哈基姆进行的研究表明,良好的相貌在劳动力市场上会构成巨大的竞争优势。她的调查证明:长相好看的人参加工作后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更高,而且会让人觉得他(她)更有能力、更聪明;退一步,即使是在法庭上,在其他情况相同的背景下,相貌迷人的被告被认为有罪的可能性也会比正常情况下更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