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授权批准。集团在系统初始化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比如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购建、产品销售等,在系统中为其定义业务流程。流程设置分为两步,首先为业务类型设定流转步骤,然后为每一步骤设定业务处理岗位,对每步处理的岗位需要设置金额权限。各业务部门首先提出业务申请,申请业务审批通过后,流转到有权处理的相关人员。如该笔业务需要部门经理审批,在部门经理的任务列表中,就会出现这笔业务。当业务经过申请、审批后,再流向财务人员处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按流程设置流转步骤,可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
230第十章D集团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的设计◆◆◆(4)业务与财务协同化处理。在网络环境下,财务部门人员的会计处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在业务流转过程中进行处理,并不一定要待审批全部结束后再进行账务处理。这样,在业务发生的同时会计处理也就完成了,解决了会计信息的滞后性。业务与会计的协同化还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和账务处理的随意性。比如,业务部门申请使用现金,当业务流转到财务人员处填制会计凭证时,制单人员只能选择收款凭证,应填列的金额由批准的金额决定,不可以进行修改。这样,财务和业务相互牵制,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错误与舞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