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实现并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不存在任何一种预成的、永恒不变的历史规律。换言之,任何一种具体的历史规律都形成并存在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以往的历史传统和历史条件一方面规定了新一代实践活动的大概方向,另一方面,它们又在新一代的实践活动中不断被改变;正是在这种改变历史条件的活动中,决定新一代命运的新的历史规律才能形成;只有当某种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达到充分发展、充分展示时,某种历史规律才能真正形成和存在,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能深刻理解、全面把握这种历史规律,创立某种“章法”。因此,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即摸索前进的方法是邓小平实践反馈辩证法的重要内容之二。
“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是一种试验和摸索,从总体上看,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探索性。凡摸索前进的事情均属无先例,没有可依据的经验,属于创造性事业。邓小平指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37]初听起来,“摸着石头过河”,似乎没有什么能动性、计划性、方向性。实际上,这是一种试验,是人类能动性、创造性的体现,它要回答从哪个地方、哪些方面开始摸索,如果摸索不成又怎么办等等问题。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我们所说的探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