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简短些。”审判长说。
“审判长先生,”律师说,“既然被告已经招认了自己的罪行,我也就只有一点要向各位先生说的了。撒利克法典里有这么一段:‘假如一个吸血妖魔吃了人,并且招认了,就将赔付八千德尼埃,也就是两百个金苏。’请求法庭判处我的当事人赔付这笔罚金。”
“这条法律作废了。”国王的特别律师说。
“没有。”[3] 辩护律师反驳道。
“表决吧!”一个参事说,“罪状已确凿无疑,而且时间也不早了。”
法官们当庭表决。法官们随声附和,因为都忙着退庭。
审判长低声征求他们意见时,人们看见他们在黑暗中一个一个地都在脱去帽子。可怜的犯人好像在看着他们,但是她那迷茫的眼睛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随后,录事开始在写,写完之后,便把一个长长的羊皮纸文件呈给审判长。
这时,不幸的姑娘听到人群在骚动,枪戟互相碰响,一个冷酷的声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