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应该由于当年雅典公众集会和罗马会议上的那些长篇演说所带来的不幸后果而害怕言论自由。一个人在他的书房里独自安静地读一本书或杂文。怕不怕他会被作者的热情所感染,或由于一篇宣言而激动得不能自已呢?即使他有着一种叛逆精神,他也绝不会立即找到机会来发泄自己的感情的。所以,言论出版自由,不论怎样被滥用,也是不会激起群众骚乱的。至于它可能激起的窃窃私议和暗中的不满,那么,对于当局来说,当人民只是在口头上而还不是在行动上受到煽动时,它不是起着一种及时警告的作用吗?这样,当局就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我们必须承认,在任何地方,公众都倾向于相信那些对执政者不利的说法的,但是这种倾向在自由国家和在专制国家中并无二致。小道消息和小册子可以传布得一样快,并造成同样的效果。在那些人们不习惯于公开说出自己的思想,并分清事实与讹传的国家里,小道消息可能更有害;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必为这类空谈所可能造成的危险而忧心忡忡。
最后,如果政府认为,人民的独立性就使政府有理由授权给什么人,来任意惩罚任何使他们不快的事,那么,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激起一个国家内引起骚乱的言论和诽谤了。在一个自由国家中,这样的授权会成为破坏自由的罪行,如果用这种办法在一个国家,例如英国,成功地钳制了言论、出版,那么,在这里也就再没有自由可言了。所以,我们必须十分注意,绝不允许建立这种言论检查制度。见《谤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