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此书添出阎法的儿子阎如玉来,写得很活泼,且把他串插于全书之中,似以阎法妻被李闯所杀为全书之起,以如玉替母报仇,杀死李闯为全书之结。这个人是史书上所无的,也是《新史奇观》中所无的。
六)洪承畴在此书中屡见,屡叙他与李闯交战,《新史奇观》中亦无此事。
其他种种彼略此详的地方,不能一一举出。此书较之《新史奇观》,实更近于近代的所谓“历史小说”。且读之较有活气,取材也更广泛。然如以史实论之,则此书所载,有许多不如《新史奇观》所载之翔实。如《明史·李自成传》,言:“平阳李岩者,故劝自成以不杀收人心者也。及陷京师,保护懿安皇后令自尽,又独于士大夫无所拷掠。金星等大忌之。……阴告自成曰:‘岩雄武有大略,非能久下人者。……十八子之谶,得非岩乎?’因谮其欲反。自成令金星与岩饮,杀之。”正与《新史奇观》所叙相合,而此书所叙则完全与史所言不同。又如此书叙洪承畴督师围李闯于松山,亦全无根据之谈。松山远在锦州,洪承畴尝被清兵围于此,非洪承畴之围李闯于此。
此书叙写李闯、张献忠诸人,完全是以厌恨的态度去叙写,完全当他们是贼,是恶汉,是扰乱者。《新史奇观》的叙写态度,却没有此书的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