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之后却因为被杀之人的身份要判义士有罪,这何其荒谬。
如果见义勇为,制止正在发生的恶行可以伤害行恶来源(刑律规定了,是可以的),那么杀人才足以制止罪大恶行的情况就不应该被判刑。
另一方面,荀仙挑起两国大战,今日得知消息,北方战争已经打响,死伤无数。
他们的死,确实是荀仙不计后果所造成,并且,判其有罪能消解战争,也应该判其有罪。
……
第一百三十三章众人各施计
“我的思绪已经陷入一张巨网之中,任何一个确定的判决及其背后的原理都会被另外一个相反方向的判决和原理所扯烂。
我已经尽我最大的能力来思考百花楼荀仙杀人案,我认为自己没有任何方案能够解决困扰我的疑问。
故而我宣布一个大晋审判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决定:
我没有任何判决。
行此文书者墨天行
日期大晋天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