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的这几天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问候,最后仆人把一个托盘端到他面前,里面是他不在的这几天寄来的邮件。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其中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另外有一封信的字迹看上去很陌生,摸着也很厚实,他想都没想便把它搁在了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喝了一口便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又随手翻阅了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无聊之中他点上一支雪茄,眼睛往旁边一瞥,这才伸手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的确很厚,大约有二三十页,看上去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这么多的纸张与其说是一封信,倒不如说是一份手稿了。他不由自主地再次摸了摸那个信封,他想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别的东西没有取出来,很显然,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上面都没标明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是奇怪。”便重新把信拿到手里来看。
“你,从来也不曾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最顶头,既是称呼,也是标题。他感到十分惊讶,目光也在这行字上停了下来:这是指的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