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纪延华、纪华、严东华。祖籍山东昌邑,1939年11月1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延寿县黑龙宫镇,祖父做过民国的督学,父亲设馆从教,因此从小受到较好的文学熏陶。13岁时,在《中国少年报》发表第一篇小说《新衣》。1961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因所“白专”问题被分配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县任中学教师九年,后调入县文化局、宣传部等部门工作,长期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准备了丰富的素材。
1975年调到长春电影制片厂任专业编辑。现任长影厂副厂长,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吉林分会副主席、吉林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省八届政协委员,省七、八、九届党代表,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吉林省委政策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获省劳动模范称号(1999),省委、省政府授予首批省管优秀专家(1998)、二批省管优秀专家称号(2002),2005年荣获省高级专家荣誉称号,1993年荣获吉林省政府颁发的英才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八次荣获吉林省政府文艺最高奖项长白山文艺奖并荣膺终身荣誉奖称号,1989年被评为建国四十周年全国电影五佳(宁波碑)最佳编剧。2005年,中国电影百年庆典活动中被授予优秀电影艺术家称号。